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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宝晋斋法帖》

  中国宋代汇刻丛帖。咸淳四年(1268)曹之格刻晋、宋各家书迹,共10卷,末刻"右曹氏家藏真迹"正书 7 字。宝晋斋原是米芾居室名,因米芾藏有王羲之《王略帖》、王献之《十二月帖》和谢安《八月五日帖》的墨迹及顾恺之画多种,名其居为宝晋斋。崇宁三年(1104),米芾任无为军时,将其所藏王羲之《王略帖》、谢安《八月五日帖》和王献之《十二月帖》摹刻上石,名为《宝晋斋法帖》,后毁于火。葛祜之任无为军时,据火前拓本重刻此3帖,为《宝晋斋法帖》第2代刻本,与原先残石同置官舍,后又毁。咸淳四年(1268)曹之格任无为军通判时,搜集旧石并重新摹刻,除原三石外又增加曹氏家藏的晋人法书和米氏父子墨迹,增补为10卷。首卷拓原三帖残石,这是《宝晋斋法帖》第 3代刻本。卷一至七除谢安《八月五日帖》外,皆为二王书;卷八为王义子四子书;九、十两卷为米氏父子书。其中以真迹上石者极少,大多系模刻其他法帖,且以曹士冕《星凤楼帖》为主。因其所从出之底本早已失传。该帖便成为主要依据。

  真本流传极稀,明代即有翻刻。另外标题《宝晋斋法帖》的,有10卷本,有20卷本,有30卷本,内容与原刻大有出入,为明代以来所刻。

  上海博物馆藏有《宝晋斋法帖》的传世唯一完整的宋拓曹刻本全本,曾为元赵孟頫、明顾从义及吴廷收藏,有冯梦祯、吴时宰、许志古及清王澍题识。有影印本行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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