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石又名《少壮州郡等字残碑》。隶书。阳嘉二年(132)刻,一说永和元年(136)。此碑碑阳漫漶其半,碑阴字字清晰。碑阳存11行,行7、9、10字不等。碑阴3列,上为5行,中为12行,下为11行。清光绪元年(1875)于山东曲阜出土,后归海丰吴式芬。光绪十八年(1892)吴宅失火,传此石与《刘玉墓志》同被烧毁。王壮弘《增补校碑随笔》谓:“诸书皆云,光绪十八年毁于火。近闻石在南京。”有重刻本。
书法方整秀劲,波挑夸张,飘逸多姿,允称汉隶中之佼佼者。
版权所有:2002黑虎工作室 © 2002 Blacktiger Networks